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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身边

2015年11月18日 16:17:55 访问量:10894
徐州市第三中学 高二16 徐钰明
指导老师:徐晨


      身为学生的我们,每当听到别人谈及法律,总会感到既陌生而又遥不可及,似乎于己毫不相干。诚然,在学习生活中,我们并不需要与法律有过多的直接接触,但并不能因此而不懂法、不守法。凭借主观臆断而忽视、漠视法律。身处于一个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对法律常怀一颗敬畏之心。法,就在我们身边。
     谈及网络,大家都应十分熟悉。随着网络普及率持续提升,互联网对人们的影响也日渐深入,尤其对于处在青春期的还没有形成良好自我约束和鉴别能力的青少年来讲,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甚至致使青少年无意中触犯法律。  
  “2013年9月20日,甘肃中学生杨某因在互联网发帖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在高某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煽动游行,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我想,很多同学都应该曾关注过这一事件。2013年9月6日,《网络造谣司法解释》正式出台,随后因诽谤造谣而违法的事件屡见不鲜,其中不乏青少年。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青少年还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时期,其生理和心理还都不成熟,他们具有强烈的自我实现和表现欲,有很强的逆反心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没有意识到触犯了法律。为使他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和价值,并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从而在心理上得到被承认的满足。所以,在青少年网络犯罪中,多数不是出于商业动机或政治目的,也不一定有明确的犯罪动机,青少年们渴望有独立的思维和见解,因而经常坚持自己的观点,盲目地持抵制和排斥,容易出现认识上的片面、偏激,导致其忽视了法律。又因网络的私密性和自由性,他们往往一时冲动,未经思考便得出结论,从而散播出一些极具煽动性的言论。等意识到触犯法律时,悔之晚矣。
    而与网络造谣同样具有危害性的则是网络暴力。这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网络暴力的出现,不是一个或两个声讨帖能造成的。网络暴力巨大的杀伤力,是来自于成千上万的参与口诛笔伐的网民。其中又分为真正的讨伐者、恶搞的跟风者和无意识的参与者。显然,青少年正属于最后一类。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和对法律的不了解,对于他们来说,事件本身的真假对错已经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他们又有一个可以恶搞的主题对角。他们是有意识地将事件夸大,对于一些本该严肃看待的事情,却以极其夸张和调侃的方式将其恶搞,存在着强烈的幸灾乐祸及娱乐狂欢的心态。
  “8.27儿童网络暴力事件”中,一群在8-12岁左右的孩子,因成人们对他们心爱游戏的批判,不惜用语粗鄙,甚至用一些不便公开发表的肮脏言辞来回击。那些语句,成人们其实并不陌生。在我们社会的成年人当中,通过不可控的网络暴力和极端言辞来表达不满乃至对抗不公,尽管并不是一种理性和值得推崇的方式,却正成为许多人日益热衷的行事方式。人们往往对其中潜伏的危险视而不见,煽动者和狂热者层出不穷。一位号称目睹了孩子发帖的父亲说:“我的8岁儿子真的被引导成了一个网络暴民。”任由其发展下去,青少年网络犯罪合适能休?
  在我看来,正是网民们法律意识的淡薄,才纵容了网络语言暴力的发展,而正因为网络语言暴力的发展以及青少年对于法律的不了解,才导致了网络造谣等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产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经刻不容缓。若能让青少年们都时刻谨记“法在我身边”,从小说之,青少年网络犯罪将被有效抑制。从大说之,真正的法治社会将要到来。
    通联地址:徐州三中  徐州市民主北路47号,邮编221005
编辑:申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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