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借阅图书管理规定
一、学生借书制度:
1、 学生借书累计不超过4册。
2、 学生借阅按照规定的时间借阅,凭本人借书证排队借阅。
3、 学生借书期限为40天,过期必须履行续借手续。
4、 妥保管好借书证,如借书证丢失,要及时到学生借书室挂失,补办借书证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
5、 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还清所借的图书,丢失图书的同学按规定赔偿。
6、 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圈点乱画,如有发现,个人负责赔偿。
二、学生丢失图书的赔偿:
1、 丢失图书赔偿同种书或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
2、 个人损坏的图书,参照有关丢图书的赔偿规定执行或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3、 学生毕业前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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