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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三中网站信息审核制度

2019年10月22日 17:15:06 访问量:19229

 网站是展示学校办学水平的窗口,是师生学习生活的园地,是学校与社会交流的平台,在学校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必须加强学校网站建设,特制订网站信息审核制度。

一、“校园网站”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地,是学校对外交流的窗口、展示学校形象的平台,网站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和内容丰富、健康。

二、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实行校长或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网站管理员三级审核登记管理体制。

三、学校网站上传新闻等内容实行分级审查制度,各处、室、组首页自动上传的内容由各处、室、组行政负责人审查,由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后发布。

四、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原则上由网站管理员、各部门网站协管员编辑发布,各处、室、组等部门要求学校网站管理员发布相关信息时,应提供电子文本,并按审查程序批准后再发布,同时在上传文件登记表上签名备查。

五、学校网站管理员对符合规定送达上传的电子文本应即送即传,对要制作子网页后才能上传的文本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对需制作首页才能完成上传的内容必须在三日内完成。

六、有关学校重大活动或消息,相关处室负责消息撰写,经审批登记后,网站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

七、学校网站管理员对各类密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管理,同时遵守网络公共道德,尊重他人隐私,严禁擅自闯入与自己无关的网络系统和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

八、学校网站管理员必须定期维护个人空间、网站动态等网页的正常运行,发现不良信息应迅速向各级领导报告,并作好备份听候处理。

九、网站管理员应尽力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备份。网站必须采取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的技术措施,保护本网站的安全运行,如发生重大计算机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必须保存证据,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报告。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办公室,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市第三中学

                                              2011年3月 

编辑:申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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