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通知
评选范围:各级各类从事基础教育和职成教的学校2012年10月以来在教育科研中获得的成果;已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的不再参评。
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要突出论点、论据、论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经验、成果。行文规范,文责自负。公开发表过的论文需提交发表的封面、版权页及全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在1万字以内。论文除提交一式三份的纸质材料外,还要提交电子文档。(以上材料均交至校教科处吴晶)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